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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单已经使用,并且网上已经核销,但是现在核销单和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合收汇核销联都找不到了,请问需要如何办理?

您好!1、已经办理网上核销的,如核销单丢失,建议与主管外管局说明情况,影响不大。2、出口单位遗失海关已签发的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要求海关予以补办的,需向海关提供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企业补办申请报告以及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向报关单的原签发地海关申请办理。主管海关审批后,通知有关企业。企业接到海关的通知后,向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在各关(处)的打单部门递交报关单企业存查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以及由企业填写的报关单证明联打印清单以办理补打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的手续。3、出口企业遗失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出口企业须在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出口企业持已签章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向原报关地海关办理补办手续。若企业因遗失补办无法在正常退税申报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建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延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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