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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公司与国外签订一合同,付款方式是见单证COPY件付款,也就是说要预付款给国外,那么我们需要怎么操作呢?另外我们的额度如果不够要怎么申请办理增加额度呢?在相关资料中查询到说申请过一次增额,三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可是我们和国外都是这样的付款方式,那不能再申请要怎么办啊?

您好!企业需在外管局的网上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预付款登记,登记后等待外管局对企业的预付款登记进行确认,确认后就可以办理付汇手续。企业的预付款是有限制的,原则上如果企业预付款额度不足,外管局是不予增加的,企业只能按照额度内的预付款支付,剩余的货款等货物进口后再支付。且除特殊原因外,同一企业申请调增预付货款基础比例距上次调增的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携带情况说明、相关的合同、企业前十二个月的进出口额到当地外管局申请,外管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增加额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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