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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管局系统里预收货款登记金额为265236.95美元,但现在电子口岸系统预收货款收汇申请额度只有210947.2,为什么两者的金额会不一样呢?

您好!预收货款金额根据企业前12个月出口总额的20%以及企业实际的提款、注销登记情况产生。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确认是否还有尚未传输至海关的金额,如有,则该部分金额需由外汇局进行人工审核,企业需向外汇局申请比递交相应资料。此外,也建议企业确认是否还有需要注销的提款登记未及时注销的,如有,则企业注销后就会释放额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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