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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货代公司把我们的退单弄丢了,说需要提供些资料,一张“未退税证明”。这个得去哪里弄?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您好!未退税证明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需要递交: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3、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代理出口的需递交);4、《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表》。但根据您的描述,企业若丢失的是报关单退税联的,出口企业遗失出口退税报关单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出口企业须在六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须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并不需要未退税证明,请您确认。另,办理《补办证明》需提交: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它未丢失联次原件及复印件);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4、出口发票复印件;5、载有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应提供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出的丢失的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信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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