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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是新手,想请教您几个问题。企业之前因为人员变动有一批核销单交单后未报送数据致使海关无信息,后来请教老师后进行相关操作。①。最近发现电子口岸里可收汇额度为0,请问,这个收汇额度是怎么产生的?为0是否和前面提到的有直接关系呢?②。我也看了好多相关的问题和老师的回答,终归是不太明白,麻烦老师给我提供一些相关的知识课件可以吗?我邮箱是774953916@qq.com。盼复

您好!1、企业一般贸易可收汇额度根据企业实际报关出口的金额产生,报关金额是多少,结关后就产生多少额度;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根据企业前12个月出口总额的20%和提款登记及注销登记的实际情况产生,但企业需要用预收货款额度结汇的,必须先在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和提款登记。可收汇额度为0,若是一般贸易的,可能企业已经结汇,额度正好用完,也有可能是货物未结关,尚未产生额度,若为预收货款的,则除了企业已结汇正好用完额度外,还需确认企业是否在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过登记,是否是新企业等。由于原因多种多样,建议企业详细描述,以便我们有针对性地解答;2、课件已发送,请注意查收。企业也可关注浙江电子口岸关于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实物操作培训通知,届时可选择参加培训以更进一步学习。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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