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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已开具的出口外销发票的发票联遗失(我方已寄出,对方说没有收到)像这种情况具体应该怎么办?

您好!遗失普通发票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需登报申明作废后,至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相应处罚。由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给购买方。具体可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7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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