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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背景: 如果两家公司合并(AB合并,A作为主体)。 B有正在使用的电子账册,合并后,由于主体改为A,A公司想改为电子手册。 问题1: B的电子账册和A的电子手册能否同时存在。(只要求在合并期间暂时性存在) 问题2: B的电子账册内的余料,是否能转到A的电子手册内。 问题3:如果账册和手册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进口的相同保税料件,是否需要根据手册单独放置,还是可以混放,仅仅在台账上进行区分。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1)可以;(2)可以;(3)由于是两本手册或帐册内的,因此需要在物理上分开放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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