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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7月出口一批产品的包装物,应作为出口视内销处理,且7月份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货物申报中没有申报该批货物。因我在网上查到都是因单证不齐而转内销的。我们这个增值税报表应怎么报,会计账怎么做?要不要申请?

您好!一、报表填列:1.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销售额填报在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以及附表1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中。 同时,生产企业应相应调减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2.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按规定计提的销项税额填报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和附表1第4栏“未开具发票”中。3.生产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即根据《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5栏的“生产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现申请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和附表2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填列。二、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冲减出口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计提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生产企业如前期对该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后,应按照《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第5栏的金额,红字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注意事项:① 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② 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三、出口视同内销,需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视同内销征税申报表》、《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等资料,据以向纳税申报窗口办理进项税额抵扣调整及纳税申报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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