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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客户要求我们在货物包装上印他们国家的名字,请问这样的话海关如果查验是否会被允许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三条 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第十六条 国家对原产地标记实施管理。货物或者其包装上标有原产地标记的,其原产地标记所标明的原产地应当与依照本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相一致。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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