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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有一单是11.01.16出口,在4月29号的时候我已核销但到六月份的时候办退税的人说没有核销信息,后来打电话给外汇又重新核销通过了。这二天他们办退税的人说已经超核销时限了不能办退税?是这样吗?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有没有咨询电话可以提供一个呢?

您好!核销的有效期为货物报关出口后的210天,退税有效期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根据您的描述,2011年1月16日货物出口,办理核销的最后期限为8月份,办理退税的最后期限应为5月15日,如货物涉及退税的,在办理退税之前需要先办理核销手续。建议企业与退税机构确认是否是超过退税有效期导致无法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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