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到货核销,如果进口货物报关单丢失了,境外汇款申请书有原件,是否还可以进行核销?若不能核销,应该怎么处理。再请问,杭州外汇局的电话是多少?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因为进口正常货到付款核销是总量比对,故不影响核销,但是企业付汇的时候需要用到报关单付汇联,因此需要补办报关单。杭州外管局联系电话:0571 -87686114。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5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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