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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一个院子里有两家外商投资公司A和B ,都是做来料加工的,外商都是一家,B公司2008年经批准申请了一本不作价设备手册,现2家公司要合并成A公司,请问这不作价设备能否结转到A公司那?

您好!不作价设备属于海关监管设备,它的结转应经过主管地海关加工贸易部门的审批。上述情况下,不作价设备结转亦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资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5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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