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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在7月29日做了提款登记,现在才发现把收汇金额填错了,因为收汇当天我们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根据操作手册,误以为收汇金额是合同总额,登记为预收货款的金额就是我们的收汇金额(也就是合同登记里的预收货款总金额).因为修改只能对当天的数据进行的,所以现在改不了了,我该怎么处理?另外,我公司是新出口企业,到现在还没有出口记录.电子口岸上收汇额度为0,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由于目前信贷系统属于试用阶段,提款登记只能对当天的记录进行修改或删除。外汇局也正在完善这个系统,希望企业能理解。如果现阶段企业无收汇额度,请联系外汇局87686134或35.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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