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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原出口物品有一部分按修理物品报关进境修理(在海关交了保证金),在这批物品修理完毕后再出口时,货代用了我公司的核销单报关,这份核销单在电子口岸能查到,请教老师:我司该如何处理?

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按照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分类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汇发〔2001〕120号按修理物品报关时,不需要提供核销单。按您的描述,企业不要进行交单操作,再通过报关行联系海关说明情况,重新签发正确的电子数据。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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