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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新办公司,据我们的进出口计划,手册执行到有效期最后一天,可能会未完成复出口,半成品和库存原料大约有20T。是否在合同手册有效期内必须完成进出口通关?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经营企业应当自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未完成出口的如果还要继续出口,可在有效期内凭商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书面申请延期;如果不再出口,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如实申报半成品、剩余料件、边角料、单耗等情况,并提交加工贸易手册、报关单等资料向海关报核,并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保税料件或者成品内销、深加工结转、放弃、退运等海关手续。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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