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预收货款的登记包括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登记三个流程。合同登记:从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新签约的合同有预收货款条款,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企业合同未约定(包括7月14日前签约的)但实际发生预收货款,应在预收货款入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提款登记:已完成合同登记的预收货款入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企业应进行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对于合同未约定但实际发生的预收货款,企业应在预收货款合同登记的同时完成提款登记。注销登记:已完成合同和提款登记的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已出口的,企业应在取得海关出口报关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该笔预收货款注销手续。如您需要可告知邮箱地址,我们可以将操作手册发给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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