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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减免税进口货物年检,需要哪些资料?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在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内,纳税义务人应当自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每年一次向主管海关报告减免税货物的状况。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写明企业的概况、减免税货物的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情况,并且经过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减免税货物年审表、能表明减免税货物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卡片、账册,各企业、单位要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因各地的海关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企业以主管海关要求为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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