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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这样的:我的预提货款是7月22日登记,现在才发现把收汇金额填错了,因为收汇当天我们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根据操作手册,误以为收汇金额是合同总额,登记为预收货款的金额就是我们的收汇金额(也就是合同登记里的预收货款总金额).因为修改只能对当天的数据进行的,所以现在改不了了,我该怎么处理?另外,我昨天做了一笔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数据怎么今天还在当日提款登记里,提款登记查询里找不到的呀?那我今天再做修改是不是有效的.第三,我们在做完登记之后几天电子口岸里会出现额度?

您好,建议企业把原先数据删除重新登记。根据新政:2008年7月14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分别开始运行。系统运行后,由于两系统尚未实现联网及系统赋予部分企业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初始值较小或为零,致使这些企业7月14日后收到的预收货款无法及时到银行办理结汇或划转。针对此类问题,现就两系统联网前涉及的企业预收货款登记确认以及有关操作事项通知(详情点击查看浙江电子口岸通知公告)。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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