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厂06年进口一批设备,还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但我厂要在接下来两个月内搬厂,设备需要提前解除监管,请问不作价设备提前解除监管提交资料如何??恳请答疑,谢谢!!

您好!不作价设备提前解除监管所需资料如下:一、企业设备《登记手册》; 二、原进口设备报关单(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按进口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装订); 三、《设备解除监管审批表》一式两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免税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证明》一式两份; 五、企业向海关提出解除设备监管的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六、报关员证复印件(如没有自理报关权,请提交委托报关证及受委托的报关员证复印件); 七、完整、规范填写的《审核作业表》; 八、若不作价设备解除海关监管后不再由原企业使用,则适用《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需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及检验检疫证;若不作价设备解除海关监管后由原企业使用,企业需在申请报告中注明“设备解除监管后留厂使用”,则无需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及检验检疫证; 九、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它证件和资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2270.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