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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使用国内采购的料件该怎么办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5号 发布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营企业因加工工艺需要,必须使用非保税料件的,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海关核销时在出口成品总耗用量中予以核扣。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1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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