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出料加工货物在境外加工期限为6个月,如确延期的,须征得海关核准,但延期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出料加工的经营单位应按海关规定如期将原出境加工后的货物复运进口。逾期不复运进口或有走私出口等违法情事,有海关依法处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1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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