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出境货物报检范围如下:1.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境货物;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出证的货物; 3.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货物; 4.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货物; 5.装运出境易腐易变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6.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7.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的检疫。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孔欧安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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