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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是杭州市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现需变更法人,是否该到浙江省民政厅办理?办理程序为怎样?能否提供民政厅的电话号码,谢谢!

您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您的描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交:1、变更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3、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前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报告;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前往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业务。您所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时在何处登记的,就可以前往该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浙江省民政厅联系电话为0571-87050253,杭州市民政局联系电话为0571-85105672,企业可拨打电话具体咨询。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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