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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1、如果来料加工项下的不作价设备,第一次进口时设备已经是使用过的(即旧设备),那么进口时是不是需要“旧机电许可证”?,去哪里办理些证?且需要什么资料?2、此不作价设备,如果监管期满后,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解除监管并在境内继续使用?

您好!1、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办理《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看以下网址:http://ftec.wenzhou.gov.cn/art/2010/3/24/art_3522_41354.html。2、对于海关监管期限已满并留原企业继续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不作价设备,企业免予办理相关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书并免缴税款,直接向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对于1998年1月1日以后进口的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期限已满且不在原企业使用的,企业免缴税款,但应持相关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书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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