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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第一次做加贸,请问我是不是只要在外管局做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然后再拿上进出口合同就能去海关办理备案,拿手册了呢,等待回复,非常感谢!

您好!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件、进出口合同或协议等单证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登记手册》。备案办理流程介绍:1.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获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对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需持有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2.按照不同的加工贸易方式,判断企业是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3. 进料加工企业需到外管局办理收结汇登记,再到国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手续。来料加工企业直接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4.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相关单证进行审核,如AA类企业、金额不超过10000美元的合同, 免设台账,超过10000美元的合同,需设台账,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企业前往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企业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5.从合同手册的核发到合同手册执行完毕前,可对核发的手册进行变更,如企业信息变更后的金额不超过10000美元的合同,直接由海关和中银办理变更手续,超过10000美元的合同,需到外经贸部门领取变更证明,再到海关和中银办理变更手续。6.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后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安排生产,开展进出口通关业务。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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