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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想咨询下: 1,预审结果有一家关注企业,已经发函了,要等一个月能拿到回函,那在这个月里,我们已经超过180天的退税期,怎么办呢?还能再退税吗? 2,在国税发通知关注企业做发票函调前,我们是按照国税指示将关注企业做过信息不齐申报的,有2次,那是不是在拿到函调回函后,可以把前2次的申报撤下来,重新一起做信息齐申报? 3,如果把几个月的关注企业的资料一起做申报,所属期应该填几月份呢?是最早那个月吗? 盼复!谢谢!

您好!根据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未收到复函前,对于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暂不办理,另出口退税的期限为90天而不是180天。2、在企业收到复函后,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建议企业点击: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9882004.html,查看。3、所属期应填写申报当月。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9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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