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的依据是货物的货币价值,具体征税标准如下: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详细可参阅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0〕0043)。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8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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