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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是2007年考过的报关员,4个月前在宁波一家报关公司有过实习备案,但现任职于杭州的自理报关单位,之前那家实习备案后,未办理结束备案手续,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直接在杭州主管海关进行实习备案?之前的实习备案是否自动失效?谢谢!!!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5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实习人员的实习单位与首次申请注册的单位应当为同一报关单位,实习期间报关单位或者实习人员要求终止实习的,报关单位应当向海关书面申请终止实习备案,并将海关签注的《实习备案单》原件交回备案海关。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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