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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开展进料加工,主要原料进口,其他国内采购.请问产品出口后是否可以抵扣国内采购原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样表述正确吗?如果出口产品可以退税,是否按免抵退操作?

您好!生产加工企业出口货物时,增值税应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所以出口产品可以退税,免抵退操作还是有必要的。而您说的产品出口后抵扣国内采购原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只要您的情况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列,采购的原料在生产范围内,取得合法凭证的,即可抵扣增值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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