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我们在香港有很多供应商,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让几个供应商把货物放在指定的仓库,然后由我们指定的货代到仓库取货,通过空运的方式,运至上海.这个情况下,货物在香港出口时,我们合并成一个供应商做发票出口,然后,我们在上海这边,我们也就是合并做进口了.就是只有一张报关单(几个供应商的货合在一起的)请问一下,如果我们付汇是要付给香港的多个供应商的,如果就凭这一张合并起来的报关单,付汇有没有问题的?对方有些供应商没有出口报关单的,他们收汇会有问题吗?
您好!企业报关进口一份报关单,多个供应商,付汇是不可行的,银行不受理这种付汇,因为企业报关是一张报关单,进口商只有一家,付汇多家和实际情况不符,根据您的情况,建议企业分开报关或者找中间商采购,然后直接付汇给中间商处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5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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