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 您好!我司是一家境外企业,出售物料给杭州一家企业用于生产。该客户在杭州拥有一个自用型保税仓库。 我们希望用客户的保税手册,将货物寄存于该保税仓库,货权暂时属于我们,等客户生产需要时再将货权转给客户。请问这样可行吗?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总署令105号)第三条规定,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http://www.cpa.js.cn/show/25261.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