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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做了一笔预付款付汇,到货后,出纳又拿着报关单去银行做了笔货到付款,结果就重复付了一笔,和对方单位沟通后,对方单位同意退回多付的货款,请问,这样操作的话,我们公司还需要到外管办理预付款核销的手续吗,如果需要的话,应该怎么操作

您好!企业之前办理了预付款,后面又操作了货到付款,但是重复支付,退款的,按照第一次的预付款核销,到外管局进口报关核销,需要的资料: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报关单核查系统IC卡;外汇局要求的其它凭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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