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其他贸易项下出口可收汇余额是08年7月14日之前出口的,7月14日以后收汇的情况即在其它贸易项下结汇,预收货款额度是根据企业前十二个月出口总额的30%来确定的;企业做一般贸易货到收汇的,故一般不会用到这两个额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4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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