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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将要到期,该如何换证?急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于《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登记证书》自动失效,海关将不再受理其进出口申报。企业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4)《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5)《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递交);(6)《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拨打浙江电子口岸客服热线0571-87850258.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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