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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一下,我们企业上个月刚从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进口了一批羊驼毛,现在发现与原先讲定的质量有一定差异,经已客户商定,同意部分退运,向海关申报时,除了原先的进口报关单,双方的退运协议外,不知还需要什么资料,听说还要有商检部门的正本检验单?因我们是做远期信用证的,只是承兑付款了,还没真正付款,另外,向国家交付的关税值税款该如何办理?

您好!如果由于质量、规格等问题而发生的退运,是可以按照退运货物报关的,除原来的进口报关单、退运协议、还需要出口报关单、发票、装箱单资料,还需要质检相关部门出具的品质认定书,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进出口时不征收关税,如情况属实,海关原来缴纳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可以退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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