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我公司为来料加工企业(不是进料加工),现有一笔业务需核销,在核销系统中不能显示合同号,只能手工输入,但料值栏为0,提交后显示料值必须大于0,是不是合同还没有到外管局备案造成的?谢谢!

您好!企业在进行来料加工核销时,选择新建-选择贸易方式-录入核销单号、录入每份核销单的料值-录入银行信息-调整收汇:本次核销额-录入差额-录入汇率差-保存-放入待报审业务数据报送即可。企业在录入合同号时,核销单号料值的时候是手工录入的,不是自动生成的。请您手工输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2915.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