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有一张出口收汇核销单,骑缝上盖错章了,盖得是合同章。上次我去外管局问,他说需要电子口岸的电子情况是“未用”,这个我已经截图打印出来了。但是我在网上看的时候还有说是需要盖公司印鉴的注销情况说明。我想问的是注销情况是必须的吗,如果是,应该怎么写呢?

您好!企业办理核销单备案,只需要电子口岸未用截图和盖错章的核销单即可,不需要您说的盖公司印鉴的注销情况说明。注销情况说明可能是不同外管局的其他要求,浙江省外管局是不需要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284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