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2009年12月22出口一单货18871.61,到2010年3月22已经超过90天了,还未收汇,现在要填写延期收款登记,09年12月22日之前留有3000美元没有核销,请问我在填合同金额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减去这3000美元,谢谢你的回答
您好!企业延期收汇是针对某一个报关单货物出口后90天未收汇的,您说的未核销的3000美元,具体是什么原因,也是因为企业未收到货款吗,如果没有收到货款需要延期收款登记,您说的合同登记,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12月22日出口的合同金额是多少,就填写多少。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2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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