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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以前做出口,现在第一次进口,在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了预付货款合同和预付货款付汇登记,没有到外管局申请额度,但在“已经确认付汇登记的撤销”中已有该条数据,在“企业预付货款控制信息查询”中“企业当前控制信息”的“限额内确认额度”为我们登记的预付金额。是不是说明我们的额度已经够了,只要再指定付汇银行就可以去付汇了,不需再到外管局申请了?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只要企业登记的预付货款,已在已确认付汇登记项下的,就可以进行指定付汇银行,然后到银行付汇即可。不需要再去外管申请额度。只有企业登记了预付货物在未确认状态预付项下的才需要向当地外管申请额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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