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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有两笔以C&F价出口,一个海运费是$4350,一个海运费是$3000,但是货代给我们开过来的海运费单子上的提单号弄颠倒了,我们索性都按4350扣除的海运费,却导致了有一笔退税系统中的离岸价与报关单不一致,另外说明的是这两笔都在1月做了单证收齐。我的问题是:1:虽然我们少做了退税款,这样其中多扣除海运费的那笔(退税系统中与报关单离岸价不一致)能退税吗?2:要是退不了,已做了单证收齐,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吗?谢谢老师!

您好!企业申请少退税,国税局是允许的,企业可以和当地主管退税机关说明情况,然后办理出口退税,已经做了单证收齐,待审批通过后,直接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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