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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验证、换证、注销等所需材料

无论是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还是内外资企业分公司都必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江苏各类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申请、变更等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
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
提交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资企业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
 
复印件。
(2) 外商驻苏州代表机构
提交工商登记证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事业单位
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机关和人民团体
提交单位成立时的编委文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各地驻苏州办事机构
提交驻苏州办事机构登记证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社会团体
提交社团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工会
提交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民办非企业
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提交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副本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负责人劳动手册的,应同时携带负责人的劳动手册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材料。
* 以上所携复印件需按1:1复制,且清晰无误;
* 新版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程序
(1) 登记
组织机构应当自依法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2) 变更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或者证明及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办理变更登记。
(3) 验证
每年9月-12月,对上年度12月31日前颁发的。组织机构应持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IC卡和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验证登记。对在有效期内且登记信息没有变
 
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免费验证。
不指定或委托任何公司代理组织机构代码验证登记。
(4) 证书有效期限
组织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足4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准。
(5) 换证
组织机构应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内,持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和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换证登记。
(6) 补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组织机构应当申请补证,并向社会公告补证和遗失情况。申请单位应填写补发代码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
 
交有关证明文件。如自发证日期起不足3个月内遗失的,组织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同时到场或者提交书面委托书。
(7) 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注销文件或者证明及复印件,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责任编辑:博文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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