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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是一家以出口为主的贸易型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销售管件,法兰等等.现在我公司想更名,并且经营范围改为:生产,加工,销售管件,法兰,等等,请问这样变更后,在财务核算方面会发生哪些变化,在税务处理上有哪些变化,在退税核算上如何核算.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企业如果性质发生变更,从外贸企业变为生产企业,这对企业的帐务核算上是有影响的,比如说出口退税,生产型企业和外贸型企业本身别等,1、使用的国税出口退税系统也是不一样的,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享受的是免、退,生产企业享受的是免抵退,3,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退税依据也是不一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其应退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为“离岸价格”。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收购、作价加工收回货物退税依据的确定、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其提供的发票为主管征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委托加工货物计税依据的确定。外贸企业委托加工的出口货物,其计算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原、辅材料金额+工缴费。同时,在做会计分录时,也会有一定的区别,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确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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