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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对于你上次的回答中的这一块,在帐务上该怎么处理?"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认证后,发生开票有误等情形的,购买方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冲红记账凭证。"我本月做了认证,在月末到国税开了红字通知单,那我本月在帐务上要怎么做?另外下月申报的时候,要怎么做?谢谢!

您好!在月末到国税开了红字通知单时,借: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接到红字发票后,不再做会计分录,红票做原始凭证,与通知单一并附在上述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后。在次月申报期将红字发票通知单转出的进项合计税额填写在“附表二第21栏”中,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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