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要给加拿大的朋友寄些菜干过去,可是邮政部门说要食品不给寄,要申报。请问申报如何操作?

您好!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邮寄的物品属自用合理数量的,在《邮件详情单》上申报物品名称、数量、价值等有关情况,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需委托邮政部门向海关报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二、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村;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0707.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