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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公司于2009年10月18日报关出口了一批货,但货款还未全部到账,客户说好会在2010年1月18日将余款打过来。因为货款没到,会计也一直没有开发票。但是出口核销退税的90天期限就快到了,就是明天1月16日。在这里咨询了下,说要去相关部门申请延期核销,需要带上出口发票。假如,会计在今天开了发票,然后去申请延期,可以吗?

您好!外管局核销单核销期限是210天,所以您不存在核销延期的情况,出口收汇晚于90天收汇的,企业需要在外管局服务平台上做延期收汇登记,不需要发票。如果申请出口退税延期,企业需要提供发票,当天开具的发票,可以申请延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0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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