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向国外企业一个软件,合同是与境外企业签订的,款项也支付给境外企业。但是软件及相应的技术服务是由境内企业提供的。我想问下,支付款项的时候需要哪些资料呢?是否按照服务贸易的方式付款即可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付汇是付给国外的,但是货物直接由国内供应商提供,按照业务流程来说是不允许的。根据规定:除非对外国政府贷款项下及国际招标境外直接中标的涉外采购业务中,对于境外中标人将采购业务分包给关境内的企业。且由境内分包企业直接供货,无进口报关的付汇业务,各外汇指定银行凭政府贷款协议(或对应转贷协议)或证明该项目属于国际招标的证明材料、境内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或进口合同指定的境内收货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及其他有效商业单据,直接为进口单位办理进口付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0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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