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在4月份做了一笔超过120天做的登记,但在4月份我向上海外汇管理局交了所有资料,显示完全确认,可以指定付汇银行了。但在今天12月,电脑操作时不小心点到了修改,任何内容没有改动,隔天显示完全确认,但是显示为红字,无法指定付汇银行。我12月17日向外汇管理局上交了情况说明,但到今天为止还是无法指定付汇银行,我应该怎么办呢?这种修改不属于第二次超期吧。我实际只办过一次超期在4月份。期待您的详细回答!谢谢!
您好!企业12月17日向外管局提交情况说明后,外管局是否给予具体的处理方法,网上服务平台无法制定付汇银行,是否有具体提示。提款登记重新登记后,付汇银行也需要重新指定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9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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