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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您刚才回复还是有点不太明白,如:有两次合同登记,第一次合同号是01,第二次合同号是02,货物出口是第一次签订的合同,那注销也要注销相应的合同预收金额(第一次签订的合同号),但注销时误注销了第二次登记的合同,第二天才发现,到底有没有影响?这种情况必须去当地外汇局处理吗?能不能就这样交错注销,货物出口是01合同,注销02合同,到货物出口是02合同时,再注销01合同.到两合同预收款注销为至,可否?谢谢!

您好!已经在前面的问题答复您,如果您只是合同登记的时候,合同登记的号码交换了,影响不大,但是根据您的描述,货物出口是第一次签订的合同,报关单对应的也是01合同,但是企业注销的是02合同,也就是说您的报关单金额对应的是01合同的金额,和02合同是不对应的,可能会造成企业后面注销的金额混乱,造成部分注销,不能完全注销,所以让企业和当地外管局联系解决,如果企业能保证提款登记能完全注销,金额能对应,就没有影响。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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