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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的货是10号出口的,预收款分别在3号和6号进来了,3号的预收款已登记并已结汇,请问6号进来的是不是在原有合同上追加预收款?若追加了预收款请问额度什么时候可以反馈出来?或者说第2次预收款就不登记了,等货出口后再去一般贸易下结汇,但是时间上就拖得太长了,我们财务是想尽快结汇,请问哪种方法更合适我们?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企业不登记,直接等货物出口后,在一般贸易额度下结汇。因为企业已经登记并结汇了一笔预收款,但是该笔货物并没有出口,也就是说预收款并没有注销,第一笔额度还是被占用着,企业登记了预收款,预收款额度也很难产生,所以不建议企业追加预收款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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