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自2008年11月15日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企业每日进行付汇登记的预付货款,外汇局通过系统于当晚23时对其进行逐笔确认。企业登记的预付款登记经确认后,可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9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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